宣道会简史
宣道会创立于1887,至今才过百年。对比于二千年的基督教,以及五百年的基督教新教而言,历史可谓甚短。
宣道会的创办人是宣信博士(Dr. A. B. Simpsons 1843-1919),他原属苏格兰长老会。神学毕业后,一直在加拿大及美国的长老会教会任职。不久,受当时流播极盛的圣洁运动与传福音热潮影响,宣信对教会使命的看法,与传统长老会有愈来愈大的距离。1818 年,由于他决定按《圣经》的教导重新接受洗礼,终于辞别在其中成长与事奉多年的长老会,独自举行布道会,建立堂会(1882年成立福音会幕堂)。不过,宣信博士本人乃至日后的宣道会,仍受长老会的礼仪与(温和的)改革神学影响。其中一个明显特征就是,宣道会基本上采纳长老制,教牧同工在教会的身分与角色上,与纯粹的会众制教会有别。
除了独立传道牧会外。宣信博士亦与一群志同道合的人,展开两个超宗派福音事工:其一是组织一群热心追求更深的属灵生命的基督徒,定时聚会,推动传福音与医治工作;其二是藉出版刊物与成立组织来推动普世差传事工。对他而言,这是同一个运动的两个旨趣;让上帝的子民更深、更广地经历基督的生命,让他们更勇敢地承担过去久被忽略的工作。两个事工促成了两个组织:基督徒联盟(The Christian Alliance) 与福音派宣教联盟(The Evangelical Missionary Alliance)在1887年成立。随后不久,两个组织合并为一个(它们本来就是同一个运动),便成了今天的宣道会(The Christian & Missionary Alliance)。
从1910年代至40年代,这四十年间,是宣道会积极摸索自己身份与使命的时期。在组识上,她要由一个原为宣信博士的异象与魅力直接领导的事工,过渡至有清晰方向与有效组织,可以延续下去的属灵运动;在事工发展上,她要协调各地不断发展的宣教工场和茁壮成长中的本地教会,与在北美的基督徒团体的关系;在神学上,她要由较随意汇合不同的属灵思潮与运动,逐渐建立起自己的信仰身分和神学立场,界定她与其他属灵运动的异同关系,以致不会过分受那些本身亦是在不断发展中的属灵运动所牵制。
经历了上述一段颇长的不稳定时期,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,宣道会的宣教工作再度有了长足的发展。特别在50至70年代,宣道会逐渐确立本地化政策,鼓励及协助各宣教工场发展为自立教会,将教会管理权交回到本地信徒手中,鼓励当地领袖自行探索教会与事工的模式; 这对各地宣道会的发展,无疑是注入了一支强心剂。1975年,宣道会成立了国际宣道会团契(Alliance World Fellowship) ,由此标志着新的合作方式与教会关系。宣道会己不再仅是北美的一个属灵运动,而是一个普世性的运动。
宣道会一直致力于维持她作为差传运动(注意:不仅是差传机构)的身分,包括开设宣教士训练中心(1883年成立,即日后的美国宣道会神学院),创办刊物(后成立出版社),派送宣教士到世界各地。在1910年代,北美己有不少独立堂会与宣道会挂钩,而海外宣教工场亦建立了许多教会,惟此时宣道会无意成为一个正式的宗派;因恐怕一旦成为宗派后,便削弱了她在凝聚信徒与推动事工上的灵活性,以至其作为一个属灵运动的原初精神,不过事实上,30年代的宣道会己是一个有实无名的宗派。直到1974年,宣道会才在正式文件上,承认自己是一个宗派组织,从一个差传运动过渡为一个差传宗派。
不过,如何在宗派组织中维持原初的运动精神,特别是集中力量投注于传福音与宣教工作,仍是每一个宣道会成员所必须要关心的课题。宣道会先是一个福音运动,然后才是一个宗派组织。对她而言,福音运动远比宗派组织更为重要。她必须要继续成为一个福音运动,才堪称为宣道会。